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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新闻服务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修订企业党委(党组)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7-18 09:08:30 来源: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编辑:朱晓华

  中共湖南省国资委委员会文件

  湘国资党办〔2017〕19号

  中共湖南省国资委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企业党委(党组)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各省属监管企业党委(党组)、中央在湘有关企业党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企业党委(党组)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现就进一步修订企业党委(党组)会议事规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干力量,在今年8月底前对本级和二级及以下基层党委会议事规则进行认真梳理,做到应修尽修。

  二、各企业在修订党委(党组)会议事规则时,要充分体现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充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44号)、《中共湖南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属监管企业党委工作的意见》(湘国资党委【2015】5号)相关规定,充分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紧密结合本企业实际,进一步明确制订依据、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规程、议事机制、议事纪律、监督保障、组织落实等方面,做到指引性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

  三、各企业要结合修订党委(党组)会议事规则,建立党委集体讨论事项全程纪实制度,每个班子成员必须亮明态度并记录在案,切实解决集体决策难以追责的问题。

  四、各企业在修订党委(党组)会议事规则、建立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事项全程纪实制度过程遇到的重大事项要及时与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沟通,修订文本要在8月10日前报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备案。联系人:彭坚中;联系电话:0731—82211506;电子邮箱:pengjianzhong5005@126.com。

  中共湖南省国资委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省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印发


责编:朱晓华

来源: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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